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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实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0-3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

产证券化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

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

更好的开展经营业务。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优

化资产结构,减少应收账款对资金的占用,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公司发

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