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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实智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30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王晓东,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严谨认真、勤勉尽责、诚实独立的

原则,通过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谨慎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及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等方式忠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能够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

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了积极

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18年度,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9             9              0            0           3              1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2018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丰富的

经验共同对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 2018 年 2 月 8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回购公司股份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8 年 3 月 29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资

金占用情况、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条件及预留股份第二个解

锁期条件满足、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会计政策变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

       3、 2018 年 4 月 13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子

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达实物业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

       4、 2018 年 8 月 22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买方信

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向控股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5、 2018 年 10 月 29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

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重大事项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

会委员。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集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的述职,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解锁情况进行审核,对公司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

机制提出指导意见。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公司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情况,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及总结,督促和指导公司内

审部门对公司经营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往来账款管理、押金保证金及员工借款

管理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检查及审计,同时,在 2018 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认真

听取管理层的经营情况汇报,积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

行,积极发挥审核和监督职能。

       四、 现场检查情况

    2018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调查,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

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

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加强学习,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

    2018年度,本人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推动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工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2、 关注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
    2018年度,本人密切关注了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

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并对公司2018年度

的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电

话畅通,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 在 2018 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 2018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18年年报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 其他

    1、 2018 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

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

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2、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的津贴已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我未

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 2018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 2018 年度,本人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 2018 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独立董事:王晓东

                                                        2019年4月29日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王礼贵,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严谨认真、勤勉尽责、诚实独立的

原则,通过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谨慎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及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等方式忠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能够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

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了积极

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18年度,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9             9              0            0           3              2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2018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丰富的

经验共同对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 2018 年 2 月 8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回购公司股份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8 年 3 月 29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资

金占用情况、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条件及预留股份第二个解

锁期条件满足、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会计政策变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

    3、 2018 年 4 月 13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子

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达实物业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

    4、 2018 年 8 月 22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买方信

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向控股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5、 2018 年 10 月 29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重大事项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集召开了公司 4 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定期了

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及总结,督促

和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经营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往来账款管理、押金保证

金及员工借款管理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检查及审计,同时,在 2018 年度报告编制

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的经营情况汇报,积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保审

计工作顺利进行,积极发挥审核和监督职能。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的述职,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股权激励解锁情况进行审核,对公司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提出指导

意见。

         四、 现场检查情况

    2018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调查,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

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

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加强学习,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

    2018年度,本人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推动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工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2、 关注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

    2018年度,本人密切关注了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
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并对公司2018年度

的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电

话畅通,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 在 2018 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 2018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18年年报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 其他

    1、 2018 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

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

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2、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的津贴已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我未

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 2018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 2018 年度,本人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 2018 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独立董事:王礼贵

                                                        2019年4月29日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赵诚,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严谨认真、勤勉尽责、诚实独立的原

则,通过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谨慎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及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等方式忠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能够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

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

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了积极

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18年度,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9             9              0            0           3              1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2018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丰富的

经验共同对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 2018 年 2 月 8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回购公司股份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8 年 3 月 29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资

金占用情况、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条件及预留股份满足、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会计政策变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并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 2018 年 4 月 13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子

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达实物业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见;

    4、 2018 年 8 月 22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买方信

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向控股子公司追加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5、 2018 年 10 月 29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

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重大事项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2018年度,我参加了3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

对公司投资设立湖南桃江达实智慧医养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合肥达实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收购平行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确保公司发展规

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四、 现场检查情况

    2018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调查,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

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

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加强学习,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决策

    2018年度,本人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推动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工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2、 关注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

    2018年度,本人密切关注了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

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做好披露工作,并对公司2018年度

的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进行监督,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电

话畅通,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 在 2018 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 2018年年报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18年年报审计工作安

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 其他

    1、 2018 年度,公司能够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

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未有任何

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2、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的津贴已在年报中进行了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我未

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 2018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 2018 年度,本人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 2018 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独立董事:赵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