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19-07-27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9-04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实智能”)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贾虹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其 于 近 日 通 过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减 持 其 持 有 的 本 公司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股 份
1,851,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74%。本次权益变动前,贾虹女士持有本
公司股份 96,940,8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0%,本次权益变动后,贾虹女
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95,088,9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占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区间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
司总股本比例
2019 年 7 月 24 日
贾虹 集中竞价 1,851,900 3.46 元/股 0.0974%
-2019 年 7 月 26 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7,415,791 0.39% 5,563,891 0.29%
贾虹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525,025 4.71% 89,525,025 4.71%
合计持有股份 96,940,816 5.10% 95,088,916 5.00%
二、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 贾虹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贾虹女士所持股份为在公司 2014 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
贾虹女士承诺自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贾虹女士自 2013 年 9 月 27 日起任公司董事,2018 年 1 月
5 日离任,贾虹女士承诺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
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虹女士不存在违反上述承
诺的情形。
3、 本次权益变动后,达实智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4、 本次权益变动后,贾虹女士持有本公司 95,088,916 股股份,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4.999%,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贾虹女士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中的减持
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在本年内剩余可减持股数不超过 5,555,400 股。
5、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 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