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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实智能:关于智慧交通项目签约的公告2020-11-26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0-077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慧交通项目签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2. 项目顺利实施后,有利于公司以创新驱动持续推进智慧交通领域业务的

拓展,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有利影响。


   一、 合同签署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智慧交通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7),

近日,公司与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或“业主”)及买

方聘请的项目管理机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就广州市轨道交通 7 号线一期工

程西延顺德段综合监控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在佛山市正式签署了合同,合同

金额 71,600,888.88 元。


   二、 交易对手方情况


   (1)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广东顺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邹劲

   3. 成立日期:2016 年 08 月 09 日

   4.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 主营业务: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投资、管理;房地产综合开发、

物业管理与运营;公路、市政、环保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城市综合

配套服务的开发与运营等。

   6. 注册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逢沙居委会智城路 1 号 18、19 层之

三(住所申报,仅作办公用途)


   (2)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李爱敏

   3. 成立日期:1974 年 1 月 1 日

   4. 注册资本:388,501 万元人民币

   5. 主营业务: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

际招标工程等。

   6. 注册地: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 139 号 202 室


   (3)其他说明


   公司在 2019 年参与的福州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二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项目中,

最近三年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交易金额 7,510,776.15 元,占

2019 年公司智慧交通业务收入 2.19%,除此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与上述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项目交易对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

面的风险。


   三、 合同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 7 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综合监控系统。

   2. 合同金额:71,600,888.88 元。

   3. 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4. 服务内容:包含 7 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综合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

警系统、智能车站设备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供电运行

安全管理系统、主变电所保护设备等系统的集成服务、设备供货以及相关技术服

务等。

   5. 合同生效: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合同生

效。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盖章日为准。

   6. 价款支付:依照合同约定按进度支付相应比例款项。

   7. 合同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索赔等细节均进行了约定。


   四、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次签约项目专业子系统涵盖种类多、工期短,体现了公司在轨道交通

领域产品、系统及服务的综合实力,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累积沉淀的行业经验,

在项目中以新技术、创新应用为驱动,叠加自主研发的智能物联产品为客户提供

优质服务,助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

   2. 达实智能自主研发的智能空间管控物联网产品已在全国 18 个城市服务

了近 30 条地铁线路,“新基建”的浪潮正催生轨道交通领域更大的市场空间,
本项目是公司在继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十三号线一期项目后又一次斩获

广州轨道交通订单,将有效巩固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领域的综合影响力,

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轨道交通业务的市场占有率。

   3. 项目金额 71,600,888.88 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25%,合同履行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的

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 风险提示


   虽然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受不可抗

力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仍存在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


   六、 备查文件


   《广州市轨道交通 7 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综合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