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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实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于 2021 年 4 月

8 日上午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李继朝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

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公司治理

之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依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0 年年度
审计报告》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1,098.85 万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5.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528.1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91.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93.67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0.3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登载于《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以 2020 年度母公司净利

润 320,267,828.28 元为基数,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32,026,782.83 元,加

上期初可供分配利润 646,471,658.34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34,712,703.79 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934,315,132.72 元。根

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的规定,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934,315,132.72 元。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假设以 1,924,629,229 股为基数,则共计派发现

金 76,985,169.16 元),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进行分配。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规定,建立了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2020 年度相

关内部控制的实施是有效的。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不以监事的职务领取薪酬,李继朝领取担任公司首席

战略咨询专家的职务薪酬,2021 年预计薪酬为人民币 7.8 万元;甘岱松监事领

取担任公司数据中心事业部总经理的职务薪酬,2021 年预计薪酬为人民币 65

万元,由公司进行发放。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匡付华、姚维权、何淼、

饶爽、方圆、柏皓、李兴飞、夏喜明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获授

的尚未解锁的 114.1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