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
策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
二、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
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
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
信息。
2.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
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预计没有重大影响。
三、 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执行,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事项。
五、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