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度,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
拟与关联人深圳达实旗云智慧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旗云”)进行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8,000 万元。该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公司董事黄德强、
黄天朗、陈麟、监事赵阳作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 2021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 2022
年度的经营预判,2022 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预计 8,000 万元,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或 截至披露日已发 上年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定
内容 预计金额 生金额 金额
价原则
达实旗
向关联人 采购 采购产品 市场化原则 7,500 723.10 723.10
云
原材料
小计 —— —— 7,500 723.10 723.10
达实旗
向关联人 提供 房屋租赁 市场化原则 500 49.09 49.09
云
劳务
小计 —— —— 500 49.09 49.09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披 露 日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 实际发生 预计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
期 及 索
类别 人 易内容 金额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引
向关联人 达实 采购产 不适
723.10 0.24 不适用 不适用
采购原材 旗云 品 用
料 小计 —— 723.10 —— 0.24 ——
达实 房屋租 不适
向关联人 49.09 0.28 不适用 不适用
旗云 赁 用
提供劳务
小计 —— 49.09 —— 0.28 —— ——
注:达实旗云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的股份,基于公司战
略发展及组织架构调整,公司于 2021 年 9 月出让所持有达实旗云的 16%股份,
交易后持有达实旗云 35%股份,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达实旗云新增为公司
关联法人。上述实际发生金额为股权出让前签署合同产生的交易,股份出让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与达实旗云签订采购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方面合同。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达实旗云基本情况
(1) 法定代表人:黄德强
(2)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3) 主营业务:医疗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通讯设备、物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系统
集成,网络安全设备的销售,人工智能技术、数据存储技术、数据处理技术的技
术开发。
(4)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 28 号达实大厦
1303
(5)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达实旗云总资产 2,970.27 万元、净资产 779.13
万元,202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175.93 万元、净利润-881.15 万元。
(6) 经核实,达实旗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达实旗云董事长黄德强在过去十二个月任达实智能副总经理,达实旗云董事
黄天朗任达实智能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达实旗云为公司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分析,关联方
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可能性较小。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定价原则及依据: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方面的交易
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依据,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沿用集团
化定价标准,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2. 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交易双方在预计金额内,根据实际发生分次确
定数量并签署协议。
3.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具体合同约定付款及结算。
4.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相关合同暂未签署。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内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
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效益和专业能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
响力,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也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本年度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业务
合作,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促进业务发展。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交易
真实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
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
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
事会表决过程中,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
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