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1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文件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磅先生、程朋胜先
生、吕枫先生、苏俊锋先生、刘昂先生、沈冰先生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孔祥云先生、
陈以增先生、王东先生的简历或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提名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
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以上董事候选人将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选举时须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二、 关于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标准结合了目前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及各岗位
职责要求,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及行业现状,我
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
三、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和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97,219.25 万元,占上
市公司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78.4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 3,55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 1.41%。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公司已经在报告期内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
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二)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