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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实智能:达实智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2023-03-0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贵会《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838 号)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发行
人”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达实智能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对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2 月 10 日(T-2 日),亦即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
请书》”)发送的次一交易日。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3.09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
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款描述确定的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接受市场
询价,并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发


                                        1
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
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33 元/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2838 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0 万股新股,发生
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10,210,210 股,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
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上限。

(三)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
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33 元/股,发行股数为
210,210,21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999,999.3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5 家,配售结果如下: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657,657     191,999,997.81     6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732,736     109,000,010.88     6
  3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22,522,522      74,999,998.26     6
  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816,816      55,999,997.28     6
  5    UBS AG                                               13,213,213      43,999,999.29     6
  6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909,909      32,999,996.97     6
  7    夏同山                                                9,309,309      30,999,998.97     6
  8    董卫国                                                6,006,006      19,999,999.98     6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06,006      19,999,999.98     6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
 10                                                          6,006,006      19,999,999.98     6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
 11                                                          6,006,006      19,999,999.98     6
       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
 12                                                          6,006,006      19,999,999.98     6
       益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
 13                                                          6,006,006      19,999,999.98     6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
 14                                                          6,006,006      19,999,999.98     6
       产管理产品


                                                   2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
 15                                                 6,006,006      19,999,999.98     6
       产管理产品
                    合计                          210,210,210     699,999,999.30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999,999.30 元,减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 9,073,916.4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90,926,082.89 元。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遵循现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到
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
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2022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3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2 年 10 月 31 日,本次发行经贵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贵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83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0 万股新股,发生转
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审议通过,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时间表

          日期                                  非公开发行时间安排
                           1、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发行启动文件,启动本次发行
         T-3 日
                           2、向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
  (2023 年 2 月 9 日)
                           3、律师见证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过程
                           1、确认投资者收到《认购邀请书》
         T-2 日
                           2、接受投资者咨询
  (2023 年 2 月 10 日)
                           3、发行期首日,定价基准日
                           1、上午 9:00—12:00 接收投资者申购文件传真及邮件,簿记建档
                           2、上午 12:00 前接收认购保证金
           T日
                           3、律师全程见证
  (2023 年 2 月 14 日)
                           4、根据簿记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配售对象及其获配股份
                           5、对拟配售对象进行关联关系核查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核查

         T+1 日            1、向获配投资者发出《缴款通知书》和《股份认购协议》
  (2023 年 2 月 15 日)   2、向获配的投资者发送适当性认定文件

         T+2 日            1、退还未获配投资者保证金
  (2023 年 2 月 16 日)   2、接收最终发行对象缴款

                           1、缴款期截止日(截止 15:00,具体时间以缴款通知书为准)
         T+4 日            2、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2023 年 2 月 20 日)   3、专业投资者及普通投资者发回确认书扫描件
                           4、获配投资者签署并返还《认购确认函》


         T+5 日
                           会计师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账户进行验资
  (2023 年 2 月 21 日)




                                            4
             日期                                  非公开发行时间安排

         T+6 日             1、将募集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划转发行人专用账户
  (2023 年 2 月 22 日)    2、会计师对发行人账户进行验资


                            1、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
         T+7 日
                            2、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3 年 2 月 23 日)
                            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出具发行情况报告书、合规性说明等文件

                            1、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材料
      T+8 日及之后          2、   向结算公司提交增发股份登记申请
  (2023 年 2 月 24 日)    3、   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和锁定工作
                            4、   向交易所报送发行结果公告文件


      证监会备案通过后
                            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文件
        2 个交易日内



      L 日前 5 个交易日内   披露上市公告书等文件


             L日            新增股份上市日




(二)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共向 142 家机构及个人送达认购邀
请文件。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名单》共计包括 134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前 20 大股东(不
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证券公
司 10 家、保险机构 8 家、其他投资者 76 家。

       自发行方案报备中国证监会至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前,8 名投资者补充表达了认购意
向,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审慎核查后将其列入本次发行询价对象名单中,并
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类别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5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类别
  2       夏同山                                                        其他投资者
  3       董卫国                                                        其他投资者
  4       李天虹                                                        其他投资者
  5       陈俊畅                                                        其他投资者
  6       林金涛                                                        其他投资者
  7       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8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
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
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三)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3 年 2 月 14 日(T 日)9:00-12:00,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下,簿记中
心共收到 24 单有效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
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全部报价均为有效申
购。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2                3,300
          深圳市平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石 T5q1 对冲私
      2                                                       3.15                2,000
          募证券投资基金
                                                              3.51                2,000
      3   董卫国                                              3.33                2,500
                                                              3.16                3,000
                                                              3.69                3,000
      4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3.38                6,000
                                                              3.35                7,500
                                                              3.21                2,000
      5   林金涛
                                                              3.09                2,000

                                                6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6     陈俊畅                                             3.25             2,000
                                                          3.69             2,800
 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9             4,200
                                                          3.39             5,600
                                                          3.57             4,400
 8     UBS AG                                             3.21             10,000
                                                          3.15             13,800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
 9                                                        3.44             2,000
       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
 10                                                       3.44             2,000
       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
 11                                                       3.44             2,000
       管理产品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
 12                                                       3.44             2,000
       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
 13                                                       3.44             2,000
       产品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
 14                                                       3.44             2,000
       产品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大健康量化
 15                                                       3.10             2,000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    夏同山                                             3.39             3,100
 17    何慧清                                             3.17             2,700
 18    李天虹                                             3.29             3,900
 19    蒋涛                                               3.21             2,000
                                                          3.48             2,000
 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8             6,900
                                                          3.62             4,600
 2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6             10,600
                                                          3.34             19,200
                                                          3.48             8,600
 2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3             1,5200
                                                          3.13             1,9800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         3.33             5,100
 23
       证券投资基金                                       3.16             8,000
 24    索准                                               3.09             2,000




                                         7
(四)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
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33 元/股,发行股数为 210,210,21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999,999.30 元。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
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5 家,配售结果如下: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657,657     191,999,997.81     6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732,736     109,000,010.88     6
  3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22,522,522      74,999,998.26     6
  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816,816      55,999,997.28     6
  5    UBS AG                                               13,213,213      43,999,999.29     6
  6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909,909      32,999,996.97     6
  7    夏同山                                                9,309,309      30,999,998.97     6
  8    董卫国                                                6,006,006      19,999,999.98     6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06,006      19,999,999.98     6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
 10                                                          6,006,006      19,999,999.98     6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
 11                                                          6,006,006      19,999,999.98     6
       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
 12                                                          6,006,006      19,999,999.98     6
       益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
 13                                                          6,006,006      19,999,999.98     6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
 14                                                          6,006,006      19,999,999.98     6
       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
 15                                                          6,006,006      19,999,999.98     6
       产管理产品
                      合计                                 210,210,210     699,999,999.30



      本次发行获配的全部 15 家发行对象均符合达实智能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
议的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


                                                   8
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
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
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

(五)关于获配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
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
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的投资者中没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律师对本次发行获配对象核查结果如
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机构类型    本次参与认购的方式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一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资产管理计划
                                                                     公募基金、集合资产管理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QFII              自有资金
                                                                     公募基金、集合资产管理
 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5     UBS AG                                            QFII              自有资金
 6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     夏同山                                            自然人            自有资金
 8     董卫国                                            自然人            自有资金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自有资金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0                                                      保险公司         养老金产品
       公司
 11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公司         养老金产品
 12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公司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3                                                      保险公司         养老金产品
       公司
 14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公司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9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机构类型    本次参与认购的方式
 15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保险公司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经核查,以上获配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六)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
引(试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
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I 型专业投资者、II 型专业投资者,普
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 C1、C2、C3、C4、C5。
本次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适合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
等级在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参与申购。投资者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投资者类别                                    分类标准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
                        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
                        人。
      I 型专业投资者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
                        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
                        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II 型专业投资者
                        (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 I 型专业
                        投资者第 1 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
                        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
                        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普通投资者      除专业投资者外,其他投资者均为普通投资者。

                                                10
      投资者类别                                     分类标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普通投资者提交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问卷》进行评分,并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判定,具体标准见下表。
                                自然人客户/机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划分标准对照表:
                                 投资者风险等级      风险承受能力            分值区间
                                       C1               保守型               20 分以下
                                       C2               谨慎型               20-36 分
                                       C3               稳健型               37-53 分
                                       C4               积极型               54-82 分
                                       C5               激进型               83 分以上



      本次达实智能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
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I 型专业投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资者
                                                                I 型专业投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资者
                                                                I 型专业投
  3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是
                                                                    资者
                                                                I 型专业投
  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资者
                                                                I 型专业投
  5     UBS AG                                                                           是
                                                                    资者
                                                                I 型专业投
  6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资者
  7     夏同山                                                  普通投资者               是
  8     董卫国                                                  普通投资者               是
                                                           I 型专业投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资者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I 型专业投
 10                                                                                      是
        公司                                                   资者
                                                           I 型专业投
 11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资者
                                                           I 型专业投
 12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是
                                                               资者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I 型专业投
 13                                                                                      是
        公司                                                   资者
                                                           I 型专业投
 14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是
                                                               资者
 15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I 型专业投                    是


                                                11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资者




    经核查,上述 15 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
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相关制度要求。

(七)缴款与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210,210,210 股,发行价格为 3.33 元/股。截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 15:00 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5 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指定账户。2023 年 2 月 23 日,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3]第 0007 号)验证,截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止,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股资金总额人民币
699,999,999.30 元。

    2023 年 2 月 22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含
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账户。2023 年 2 月 23 日,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3]第 0006 号)验证,截至 2023
年 2 月 22 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99,999,999.3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
费用人民币 9,073,916.41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0,926,082.89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210,210,21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480,715,872.89 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
开发行方案,询价、定价、配售过程、缴款和验资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获配的 15 家投资者,均非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
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12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发行人对此进行了公告。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8 号),并对此进行了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和手续。



五、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达实智能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
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
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8 号)和达实智
能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且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
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
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
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13
    达实智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
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14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佑长                    赵婵媛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黄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