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伦药业: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8-108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保情况概述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大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障,拟为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不低于 8,000 万元人民币
4.保险费总额:每年不超过 35 万元人民币
5.保险期限:3 年及以下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
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
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责任标准范围内就本届董监高任期内的董监
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为新聘董监高办理新的投保等相
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因经营决策、信息披露
等原因而面临经营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公司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
责,促进公司发展。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将该事
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为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全
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