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伦药业: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2019-03-21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9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加财务资助额度事项概述
根据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第五
届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为满足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伦博泰”)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
范围内进行提供,财务资助从发生之日起其期限为三年。该议案已经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由于科伦博泰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不断增加,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十
分必要。公司根据子公司资金需求计划,决定2019年向科伦博泰增加5亿元的财
务资助额度。至此,公司对科伦博泰累计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为10亿元。
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增加的主要内容如下: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拟增加的资助金额
单位:人民币亿元
财务资助对象 原财务资助额度 增加的财务资助额度 调整后的财务资助
额度
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
不超过5亿元 不超过5亿元 不超过10亿元
股份有限公司
就上述增加的财务资助,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在上述调整后
的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进行提供,本次增加的财务资助从发生之日起其期限为三
年。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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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向科伦博泰增加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的正常生产经
营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增加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从总额度中扣
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占用费
鉴于科伦博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少数股东为公司从事药物研发的相关员
工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为有利于公司药物研发,少数股东无法按所持科伦博泰
的股份比例提供资金支持,但本着公允合理的原则,同意少数股东按应当同比例
提供的资金金额及公司资金的平均融资成本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具体资金占
用费的支付由财务资助协议约定。
4、审批程序
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控股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其中董事王晶翼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
事的表决情况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
了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晶翼先生通过科伦博泰的少数股东间接拥有科
伦博泰少数权益,其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因此,董事王晶翼先生予以回避表
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
无需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 注册资本
财务资助对象 住所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表人 (万元)
四川科伦博泰 成都市温江区
2016年11
生物医药股份 成都海峡两岸 薛彤彤 10,000 药物研发
月22日
有限公司 科技产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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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新华大道
666号
(二)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
审计):资产总额 17,736 万元,净资产-8,845 万元。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
财务资助对象 其他股东认缴注册资本的比例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的比例
四川科伦博泰生物 科伦汇德认缴7.5%、科伦汇才认缴7.5%、
公司直接持有70%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科伦汇智认缴7.5%、科伦汇能认缴7.5%
科伦博泰的其他股东即科伦汇德等四个有限合伙企业为科伦药业全资子公
司,系作为普通合伙人的科伦晶川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晶翼等公司研发核心
人员出资成立的合伙企业,本公司与该等合伙企业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本公司
的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科伦博泰的其他股东也不
存在关联关系。科伦博泰的其他股东不对接受资助的公司进行同比例资助,但需
按实际享有科伦博泰生物的权益比例同比例提供的资金金额及公司资金的平均
融资成本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以确保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增加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上述接受财务资助的公司增加提供财
务资助,有利于公司快速引进和吸纳高端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研发核心人员工作
积极性,保障研发核心人员稳定、积极、长期投入工作,加速推进在研产品研发
进程,激励研发核心人员努力奋斗,并将自身利益与科伦药业长远发展紧密结合。
科伦博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控制其生
产经营管理风险,其研发前景良好,未来收入可以预期,因此,本公司本次所提
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也不需要就本次增加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四、相关意见及事项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向科伦博泰增加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药物研发,
实施公司的三发驱动战略,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充分掌握其资产
质量、经营情况,并了解其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情况。少数股东承担资金占用
费用公允、合理,保护了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相关财务资助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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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控,同意公司向科伦博泰增加提供财务资助。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向科伦博泰增加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药物研
发,其程序合法合规,少数股东承担资金占用费用公允,保护了公司和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
(三)本公司承诺在增加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
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四)截止本次公告之日,除公司向科伦博泰存在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0元。
五、备查文件
(一)经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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