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伦药业: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2-05-10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2-074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以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
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
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
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3、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
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在 OA 办公系统发布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通知》,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内部公示,公示
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截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科
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6、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情况
鉴于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总股本 1,425,422,86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22,182,844 股公司股票,按 1,403,240,01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公司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26 元。根据
公司《202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将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实施
完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
股份登记期间,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
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P=P0–V=10.00 元/股- 0.426 元/股= 9.574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属于董事
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系基于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进行的调整,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
划》的规定。
2、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已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调整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
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科伦药业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
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激励份额的确定、本激励计
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
计划》的规定,科伦药业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
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