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伦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7-29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取得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一、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受让少数股东成都科伦聚才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成都科伦聚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科伦聚智企业
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科伦聚德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和王晶翼先生分别持有的四川科伦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科伦药研”)7.5%、7.5%、7.5%、7.5%、5%的股权(以上统称“本次交 易”)
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科伦药研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推进创
新发展战略,提高公司运营和决策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