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为 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没有 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