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特钢: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国改双百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9-040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
国改双百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1、根据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的
需要,并响应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的国企改革“双百行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资本”)拟作为有限合
伙人,以自有资金 2 亿元参与投资设立国改双百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并签署相关协议。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拟为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上述对外投资已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也不导致同业竞争。
二、投资合作方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日,参与投资国改双百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包
括:
(一)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9 号博兴大厦 6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渝波
注册资本:155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有股权经营与管理;
受托管理;资本运营;为开展上述业务所进行的投资和咨询业务。(企业依法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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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院 19 号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谭瑞松
注册资本:64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
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
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
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
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
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
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
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
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 号 23-28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许宪平
注册资本:75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投资;资产经营、资产
管理;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
广告业务;自有房屋出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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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6 国际投资大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会生
注册资本:338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能源、
交通运输、化肥、高科技产业、金融服务、咨询、担保、贸易、生物质能源、养
老产业、大数据、医疗健康、检验检测等领域的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
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 2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宋志平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六)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一号院 1 号楼 7 层 801(园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邵仁强
注册资本:447826.9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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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七)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 1 号院中国通号大厦 A 座 19 层(园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志亮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所需
的劳务人员;铁路含地铁通信、信号、电力、自动控制设备的生产;上述项目工
程的科研、勘察、设计、安装、施工、配套工程施工;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铁
路电务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
项目;公路交通、机场、港口、工矿的通信、信号、电力、自动控制工程的勘察、
设计、安装、施工及配套房屋建筑;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
备及自有房屋的出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八)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69 号 5 号楼 1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继华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
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
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九)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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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梁红军
注册资本:95561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药行业的投资及资产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药品包装材
料的组织生产和销售;医药工业生产所需仪器、设备的销售;进出口业务;房屋
租赁;销售医疗用品;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批发(药品经营许
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2 月 05 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具体经营品种以许
可证为准,有效期至 2020 年 7 月 19 日);销售化工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销售化工产品以及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23 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启明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不含证券、保险、基金、
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能源项目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十一)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 5-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章启诚
注册资本:12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融类股权投资、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
(十二)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 88 号 248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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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夏晶寒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
资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十三)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 88-2 号 578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傅哲祥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四)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8 号中粮广场 A 座 20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彦敏
注册资本:133700.137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投资策划及咨询服务;国内贸易及进出
口业务;设备及房屋租赁;电子商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十五)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信息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三、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国改双百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登记机关
核定为准)
2、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以登记机关
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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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资本:129.5 亿元(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4、存续期限: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十二年
5、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序 认缴出资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合伙人类型
号 额(亿元)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
1 91110000717828315T 30 有限合伙人
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
2 91110000710935732K 8 有限合伙人
司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
3 9111000071092200XY 8 有限合伙人
股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
4 91110000100017643K 8 有限合伙人
司
5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91110000717843451K 8 有限合伙人
6 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91110106MA002LAT6K 8 有限合伙人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
7 91110000100001676W 8 有限合伙人
限公司
8 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91110108MA007NPY5G 8 有限合伙人
9 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911100001000054823 3 有限合伙人
10 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914403005879130435 8 有限合伙人
11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913300000542040763 15 有限合伙人
12 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91330000MA27U07H4C 8 有限合伙人
13 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 91330000MA27U0MY9Q 7 有限合伙人
14 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91110000100026873J 2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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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
15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0.5 普通合伙人
限公司
合计 129.5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
现金出资。合伙企业成立后,各合伙人应按照各自认缴出资额 10%进行首次
出资,普通合伙人应在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各合伙人发
出书面通知,通知中所载的首次缴付出资期限截止日为合伙企业的首次关账日,
各合伙人应当在普通合伙人首次关账日前向合伙企业足额支付其首次出资额。
当已使用的上一期出资额比例达到当期出资额总额的 70%以上时,普通合伙
人可结合拟投资项目审批进度安排发出后续出资的缴付出资通知。各合伙人认缴
的合伙企业出资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分期缴付,每一期出资以普通合
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所载金额为准(但每一期缴付金额不得超过各合伙人认
缴出资额的 30%)。
2、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
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合伙协议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范围内拥有《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合伙企业事务的管理、控制、运
营、决策的全部权利,该等权利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行使。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普通合伙人内设投资决策委员
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向普通合伙人提出支持或否决有关对合伙企业
投资项目的投资、管理及退出的意见。投资决策委员会向普通合伙人负责。投资
决策委员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与投资项目的决策有利害关
系的,该成员应回避表决,且不计入表决基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且不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3、有限合伙人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
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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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自合伙企业取得营
业执照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资本本次参与投资
国改双百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公司投资渠道,挖
掘优质合作标的。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均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投资,各方约定
的权利义务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2、对外投资的风险
合伙企业设立运营后,存在因宏观经济影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
投资管理不确定性,无法获得投资收益的风险。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在合
伙企业的投资及运作过程中,公司将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
求,严格风险管控,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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