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原特钢:关于控股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19-06-05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9-042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中原特钢”)重大资产置换及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
等发行股份购买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已经完成,
新增股份已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2 月 20 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一、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本次重组中,中粮集团出具了《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主要承诺
事项如下:

    “1、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中原特钢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
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
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中原
特钢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取得的中原特钢股份将在上述锁定
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2、本公司在本次重组前已经持有的中原特钢股份,自本次重组完成后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方式转
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本公司在中原特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本公司控
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2 个月的限制。

    3、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上述锁定期内,本公司享有的中原特钢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1
     4、若本公司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
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本次重组的发
行 价 10.84 元 / 股 的 情 况 。 根 据 上 述 承 诺 , 中 粮 集 团 通 过 本 次 重 组 持 有 的
1,107,428,293 股新增股份的锁定期,在 36 个月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锁定期为自 2019 年 2 月 22 日至 2022 年 8 月 21 日。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