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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资本: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粮资本(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8-14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1-029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中粮资本(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中粮资本(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保理”)10 亿
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
金额 5 亿元人民币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公司拟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星展银行”)签
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资本保理 3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
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 3 亿元人民币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
他应付款项之和。
    2、本次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粮资本(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
对外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粮资本(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2WRDXY;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7 日;
    5、法定代表人:李德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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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一号二
层 211 房间(孙悟空(天津)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WK-001 号);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8、股权结构: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资本保理(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51,319,170.99
元,负债总额为 1,433,965.74 元,净资产为 49,885,205.25 元;2021 年 1-6 月,资
本保理(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852,681.22 元,净利润为 3,644,862.29 元。按保
理行业监管要求,资本保理于 2020 年底曾计提应收保理款余额的 1%作为应收保
理款风险准备金,计提金额约为 460 万元。2021 年 1-6 月,资本保理已将上述应
收保理款收回,并转回相应应收保理款风险准备金,故资本保理(未经审计)净
利润暂时大于营业收入。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被担保人资本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期限:(1)对民生银行所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与《最高额保
证合同》中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保持一致,单笔债务履行期不超过一年;(2)
对星展银行所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与《最高额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最终履行期保持
一致,单笔债务履行期不超过一年;
    3、保证期间:自所担保的每笔债务对应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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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担保最高债权金额:对民生银行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 5 亿元人民币
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对星展银行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 3
亿元人民币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5、反担保:无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的目的主要是为拓展公司金融科技业
务,支持资本保理发展,降低其融资利率。资本保理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
处于业务开展初期阶段,未来会加快迭代和业务拓展,本次对外担保风险可控,
虽未提供反担保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资本保理提供上述两笔对外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了解资本保理的基本情况,并着重了解了其业务资质、财
务水平和风控能力,认为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安全可行的,符合公
司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对外
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零、无逾期对外担保、
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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