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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资本: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8-18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1-032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为693,690,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06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周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
换及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17
号),核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107,428,293股股份、
向弘毅弘量(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80,962,793股股份、
向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00,534,883股股份、向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发 行90,481,396 股 股 份 、 向 中 国 国 有 企 业 结 构 调 整 基 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80,427,911股股份、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雾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
行80,427,908股股份、向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80,427,908股股份、向上
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80,427,90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详情请见公
司于2019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资
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公司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1,801,118,998股于2019年2月22日上市。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02,986,577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304,105,575股。详情
请见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
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801,118,998股,本次拟解
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93,690,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067%。
                                            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认购公司股份时做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认购公司股份时做出的承诺情况如下表所
示,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序号     承诺名称       承诺方                       承诺的主要内容
                                     本企业将及时向中原特钢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中
                                     原特钢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弘毅弘量、 温   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关于提供     氏投资、首 农   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企业将暂停转让本企业在中
        的信息真     集团、结构 调   原特钢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
 1      实、准确、   整基金、宁 波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完整的承     雾繁、航发 资   中原特钢董事会,由中原特钢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
        诺           产、上海国 际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本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
                     资管            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中原特钢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中原特钢董事会未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
                                     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本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弘毅弘量、 温
                                     本企业及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
                    氏投资、首 农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关 于 无 违 集团、结构 调
                                     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      法 违 规 情 整基金、宁 波
                                     的情形;亦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况的承诺    雾繁、航发 资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
                    产、上海国 际
                                     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资管




                                          2
序号   承诺名称       承诺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中原特钢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至2021
                                   年8月20日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
                   弘毅弘量、 温   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
                   氏投资、首 农   2、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上述锁定期内,本企业基于
       关 于 认 购 集团、结构 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享有的中原特钢送红股、转
 3     股 份 锁 定 整基金、宁 波   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期的承诺    雾繁、航发 资   3、若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取得股份
                   产、上海国 际   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
                   资管            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
                                   相应调整。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本企业拟通过参与本次重组注入中原特钢的标的
                                   资产为本企业所持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
                                   权。
                                   2、上述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本企业
                                   合法拥有上述标的资产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不存
                   弘毅弘量、 温   在权属纠纷,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
       关 于 标 的 氏投资、首 农   的情形;标的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
       资 产 权 属 集团、结构 调   保权等限制转让的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被查封、冻
 4
       情 况 的 说 整基金、航 发   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明与承诺    资产、上海 国   3、本企业拟转让的上述标的资产的权属不存在尚未
                   际资管          了结或可合理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
                                   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企业承担。
                                   4、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
                                   有限责任公司,本企业认缴的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的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对其出资不实、抽逃
                                   出资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
                                构,均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在因上述事项
       关于是否
                  弘毅弘量、 宁 而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
       存在不得
                  波雾繁        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因此本企业不存在《关于加强与
       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
 5     上市公司
                                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重大资产
                                资产重组的情形。
       重组情形
       的声明                      本企业及本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
                                   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首农集团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在
                                   因上述事项而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

                                        3
序号     承诺名称      承诺方                      承诺的主要内容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因此本企业不存在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企业及本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
                    上 海 国 际 资 三年不存在因上述事项而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
                    管、航发资产 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因此本企
                                   业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企业及本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因
                                   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
                                   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在因上述事项而被中国证监
                    结构调整基
                                   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金、温氏投资
                                   情况。因此本企业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
                                   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

                    弘毅弘量、 温
                                    一、关于关联关系的说明
        关于上市    氏投资、首 农
                                    本企业与中原特钢、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之间不
        公司重大    集团、结构 调
                                    存在关联关系。
 6      资产重组    整基金、宁 波
                                    二、关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的说明
        相关事项    雾繁、航发 资
                                    本企业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
        的说明      产、上海国 际
                                    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资管

       (二)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对上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93,690,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06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7名法人,证券账户总数为7户。

                                         4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股东全称                                                         备注
号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180,962,793
     弘毅弘量(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                                                   180,962,793   180,962,793 股 全 部处 于
     (有限合伙)
                                                                                  质押状态

 2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100,534,883   100,534,883

 3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90,481,396     90,481,396

 4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80,427,911     80,427,911

     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
 5                                                    80,427,908     80,427,908
     港区雾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0,427,908     80,427,908

 7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0,427,906     80,427,906

                     合 计                           693,690,705   693,690,705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01,118,998 78.17%                    693,690,705 1,107,428,293 48.0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02,986,577 21.83% 693,690,705                    1,196,677,282 51.94%


三、股份总数          2,304,105,575 100.00%                              2,304,105,575 100.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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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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