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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资本: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0-28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1-038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将进行防疫管控,为保护

股东身体健康,同时配合政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的要求,公司建议各

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措施,于登记入场时配

合会场工作人员的相关防疫工作,敬请谅解。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中粮置地广场 214 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通过,且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

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

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办理登记手续。


                                        2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7: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 11 层 1105 董事会办公室。

      (四)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

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

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5017079

      传     真:010-8561702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 11 层 1105 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0020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

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3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3;投票简称:中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中粮资
        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
        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
                                                                   栏目可以投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票

            注:请在表决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填写“/”,
        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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