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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资本: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10-28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1-034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附件《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及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制定<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姜正华女士因公司经理层职责分工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蹇侠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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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蹇侠先生已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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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章程条款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
              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
                                                        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
 第九条       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
                                                        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
              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
                                                        的工作经费。
              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或经理层是指公司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第十二条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责人、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经中
                                                        共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委员会批准,公司
                                                        设立中共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员
                                                        会。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中共中
                                                        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公司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每届任期一般为 5 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 1 名,其他党委   行换届选举。公司纪委每届任期与公司党委
              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    相同。
              人担任,原则上要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    (三)公司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
第九十七条    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    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
              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    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
              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    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
              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      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四)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由一人担任,
                                                        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
                                                        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
                                                        际,党委书记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
                                                        以单独配备。总经理单设且是党员的,一般
                                                        应当担任党委副书记。党委可根据需要,配
                                                        备专责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
                                                        记一般应当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
              公司党委职责。                            公司党委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
              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    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第九十八条    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    后,再由董事会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
              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      定。主要职责包括:
              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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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       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防范政
                 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     治风险,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坚决维护习近平
                 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     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保证党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     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
                 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本公司贯彻落实,推动公司担负职责使命,
                 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全面履
                 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     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责任。                                     (三)前置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支持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
                                                            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
                                                            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
                                                            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
                                                            主义、官僚主义;
                                                            (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八)领导公司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
                                                            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
                                                            司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为公司高
                 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
                 董事会秘书 1 名,总法律顾问 1 名,由董事
                                                            董事会秘书 1 名,总法律顾问 1 名,总经理
                 会聘任或解聘。
                                                            助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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