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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资本: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1-10-30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1-039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弘毅弘量(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80,962,79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8539%)的股东弘毅弘量(深圳)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毅弘量”)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9,123,167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3.0000%)。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弘毅弘量发送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弘毅弘量(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弘毅弘量持有公司股份 180,962,793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853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弘毅弘量自身财务安排。
    (二)股份来源: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原特钢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8〕2217 号),核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弘毅
弘量等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弘毅弘量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 2019 年 2 月 22
日获配的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四)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通过上述减持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69,123,16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00%(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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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五)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六)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弘毅弘量的承诺履行情况
       弘毅弘量在认购公司股份时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表所示,详情请
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序号     承诺名称      承诺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中原特钢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
                                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
                                2、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上述锁定期内,本企业基于
        关于认购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享有的中原特钢送红股、转
 1      股份锁定    弘毅弘量    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期的承诺                3、若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取得股份
                                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
                                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
                                相应调整。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弘毅弘量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弘毅弘量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按期实施
完毕的不确定性。
       (二)弘毅弘量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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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弘毅弘量(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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