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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资本: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14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我们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任职,也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
其附属单位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
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
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我们认真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制度》等赋予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检查和指导公司经营工作,
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内控报告、
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等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权益。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                 委托
独立董事                         以通讯方式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参加    出席                 出席
  姓名                             参加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孙   铮         6         2          4          0      0          否

 钱   卫         6         2          4          0      0          否

 胡小雷          6         2          4          0      0          否

      我们对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都能做到预先审核、认真审议,并积极
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发表意见,以科学严
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各项职责,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在 2021 年度的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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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规定,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对公司发生的以下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依法发表独立意
见:
       1、2021 年 3 月 25 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与关联
方共同投资发起设立良润(溧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事项先后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23 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
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
理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此外,就公司 2020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发表了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计提 2020 年
度资产减值事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事项、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1 年度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临时闲置资金
委托理财事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关于提名公司
非独立候选人、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8 月 12 日,就公司 2021 年 1-6 月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
况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为
全资子公司中粮资本(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10 月 26 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
会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对以上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
的相关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我们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顺畅,关注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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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状况的动态: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日常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
公司的报道、评价,关注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动态,并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我们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秉承勤勉尽责,在健全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 年,我们对公司财务审计、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及其
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在董事会审议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聘任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前审阅相关会议文件,并进行了事前认可;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阅,确保定期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防止出现遗漏;并且在对定期报告的审核过程中,能够尽到保
密义务,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我们督促公司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和
报纸相关内容,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履职情况,特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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