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资本: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7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1、2022 年 1-6 月,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
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
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501.02 万元
(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中粮资本(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0.30%。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 0 元,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0 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为 0 元。公司
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等情况。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
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
要求。公司续聘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审核、表决程
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
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1
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新民、钱卫、胡小雷
2022 年 8 月 2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