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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资本: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6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2-045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粮资本、公司、本公司: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B座
22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彦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1,547,737,96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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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1,446,543,44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81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人,代表股份101,194,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391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11人,代表
股份101,194,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1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547,733,5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101,190,12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子议案
    同意 1,528,79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764%;反对
18,938,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3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子议案
    同意 1,528,79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764%;反对

                                   2
18,938,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3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子议案
    同意 1,528,79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764%;反对
18,938,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3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子议案
    同意 1,528,79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764%;反对
18,938,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3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子议案
    同意 1,528,79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764%;反对
18,938,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3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子议案
    同意 1,528,79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764%;反对
18,938,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3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子议案
    同意 1,528,79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764%;反对
18,938,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3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修订《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制度》的子议案
    同意 1,528,79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764%;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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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38,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3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曼、赵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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