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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百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9-047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0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

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

业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

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

计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

包括:

    1、减少金融资产类别,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

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

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提高

了分类的客观性和相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
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及时、足

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解释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

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也

做了调整和完善。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新金融工具的实施对公司 2018 年度

当期及前期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

露,对上年同期的比较数据不进行追溯重述。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