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精密: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9-01-23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9-013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部分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在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期限内
无向潜在激励对象授予的计划,因此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 27,901,911
份、限制性股票 5,060,663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
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2、2018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同时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9 日至 2018 年 1 月 18 日在对名单进行了公示,公
司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出具了意见。
3、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其所获授
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调整,同时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向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242,650 股限
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18 年 3 月 20 日。
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向 5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1,420,361 份股票
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胜利 JLC2,期权代码:037768。
6、2019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部分股权激励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部分股权激励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需在激
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授出。由于公司在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授予期限内无向潜在激励对象授予的计划,公司拟取消授予预留部分的
股票期权 27,901,911 份、限制性股票 5,060,663 股。
三、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
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
为:公司取消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取消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不
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
认为:公司取消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时认为公司取消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同意公司取消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六、律师法律意见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取消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苏州胜利精密制
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
定,本次取消预留权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尚需就本次取
消预留权益授予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取消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