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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利精密:关于公司并购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2021-10-08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1-074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并购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概况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利精密”)
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并购标的资产完成业绩承诺情况的议案》,由于
并购标的苏州硕诺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诺尔”)未完成 2019
年业绩承诺,根据《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朱维军、刘宏宇、刘
春燕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硕诺尔原股东朱维军、刘
宏宇、刘春燕(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需进行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业绩承诺方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和减值补偿款合计 17,449.20
万元,其中朱维军、刘宏宇和刘春燕分别承担 11,220.90 万元、2,990.40 万元
和 3,237.9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并购标的资产完成业绩承诺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和《关
于公司并购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55、
2020-157)。


    二、进展情况
    为维护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尽快收回业绩补偿款和减值补偿
款,公司与业绩承诺方朱维军和刘宏宇于近日签署了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剩余补
偿款的还款计划;同时因业绩承诺方朱维军、刘宏宇、刘春燕之间存在债权债务
关系,经各方协商并经公司认可,业绩承诺方对各自承担的补偿款项进行了重新
调整,其中刘宏宇自愿为朱维军承担 7,500,000 元的清偿责任,刘春燕自愿为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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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军承担 9,000,000 元的清偿责任。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胜利精密与朱维军签署的补充协议之还款计划主要条款
    鉴于:
    朱维军确认,其欠胜利精密业绩补偿款、减值补偿款共计 112,208,961.02
元,扣除刘宏宇自愿为朱维军承担 7,500,000 元的清偿责任以及刘春燕自愿为朱
维军承担 9,000,000 元的清偿责任,朱维军合计欠胜利精密业绩补偿款、减值补
偿款共计 95,708,961.02 元。
    为明确朱维军还款义务,胜利精密和朱维军签订《补充协议之还款计划》条
款如下:
    1、经双方核对,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胜利精密和朱维军的债权债务相抵
后,朱维军尚应付胜利精密 58,288,148.39 元(该金额为初步测算金额,实际应
根据下述第(3)款实际数据重新计算为准),朱维军并确认相关抵扣明细如下:
    (1)胜利精密应支付与朱维军签订的《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一)所列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2)
款抵扣后的余额 22,202,320.37 元;
    (2)胜利精密应支付朱维军 2018 年 2 月苏州硕诺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所涉之违约金 27,757,029.22 元;
    (3)朱维军应支付胜利精密代扣代缴 2018 年 2 月苏州硕诺尔自动化设备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所涉之个人所得税款等税金:12,538,536.96 元(为预计数,实
际应根据税务机关最终认定并收取的金额计算为准)。
    2、就本协议第 1 条记载的朱维军应付款项,朱维军承诺按照如下计划还款:
    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 5,000,000 元;
    2022 年 2 月 28 日前,支付 5,000,000 元;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支付 4,000,000 元;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支付 44,288,148.39 元。
    逾期未付的,每逾期一日,朱维军应就逾期付款金额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四倍向胜利精密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3、本还款计划中列明的朱维军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为初步测算金额,最终
以相关税务部门认定的金额为准,如与初步测算金额存在差异的,在最后一期对
朱维军当期应还款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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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胜利精密与刘宏宇签署的补充协议之还款计划主要条款
    鉴于:
    刘宏宇确认,其欠胜利精密业绩补偿款、减值补偿款 29,904,019.49 元;同
时,刘宏宇自愿承担朱维军 7,500,000 元的清偿责任。综上,刘宏宇合计欠胜利
精密业绩补偿款、减值补偿款共计 37,404,019.49 元。
    为明确刘宏宇还款义务,胜利精密和刘宏宇签订《补充协议之还款计划》条
款如下:
    1、经双方核对,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胜利精密和刘宏宇债权债务相抵后,
刘宏宇尚应付胜利精密 14,958,309.29 元(该金额为初步测算金额,实际应根据
下述第(3)款实际数据重新计算为准),刘宏宇并确认相关抵扣明细如下:
    (1)胜利精密应支付与刘宏宇签订的《苏州中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一)所列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2)款、第六
条抵扣后的余额 16,738,109.76 元;
    (2)胜利精密应支付刘宏宇 2018 年 2 月苏州硕诺尔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所涉之违约金 10,410,100.39 元;
    (3)刘宏宇应支付胜利精密代扣代缴 2018 年 2 月苏州硕诺尔自动化设备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所涉之个人所得税款等税金:4,702,499.95 元(为预计数,实
际应根据税务机关最终认定并收取的金额计算为准)。
    2、就本协议第 1 条记载的刘宏宇应付款项,刘宏宇承诺按照如下计划还款:
    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 3,000,000 元;
    2022 年 2 月 28 日前,支付 2,000,000 元;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支付 4,000,000 元;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支付 5,958,309.29 元。
    逾期未付的,每逾期一日,刘宏宇应就逾期付款金额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四倍向胜利精密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3、本还款计划中列明的刘宏宇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为初步测算金额,最终
以相关税务部门认定的金额为准,如与初步测算金额存在差异的,在最后一期对
刘宏宇当期应还款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按照上述签署的补充协议之还款计划,公司于近日收到朱维军以现金方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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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 600 万元补偿款。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业绩承诺方的联系,持续敦促其按照协
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争取尽快解决补偿款的问题。


    三、其他情况说明
    自 2020 年起,公司与业绩承诺方持续沟通、协商债务履行事宜,朱维军、
刘宏宇已向公司出具了还款计划并积极履行付款义务;公司亦向刘春燕发出了履
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律师函,向其催告尽快支付补偿款,但截至本公告日,刘
春燕仍未支付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款项共计 4,137.90 万元(已包含刘春燕自愿
承担朱维军 9,000,000 元清偿责任的款项),鉴于此,公司已委托律师以诉讼方
式要求对方尽快支付相关款项。
    目前公司拟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后续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补充协议之还款计划及付款凭证;
    2、债务承担协议;
    3、起诉状。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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