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锗业: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黄松)2019-03-29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黄松)
作为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
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和职责。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年度召开董 本年度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会 委托出席会议 缺席会议次数
事会会议次数 事会会议次数 议次数 次数
9 9 9 0 0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
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 年,本人列席了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充分行使相关法规和《公
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发挥专业特长,以合理谨慎态度,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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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
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
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
1 2018/02/24 同意
第九次会议 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同意
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2 2018/03/28 同意
第十次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
同意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同意
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为控股子公司提
3 2018/05/23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股东及子公司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4 2018/06/27 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 同意
第十三次会议
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第六届董事会
5 2018/08/15 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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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
第六届董事会
6 2018/09/03 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易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
7 2018/11/13 同意
第十七次会议 优先购买权的独立意见
三、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18 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参与提名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对以往年度
审议并提交董事会的候选人进行持续关注,保证其任职期间任职资格合法、有效,
以规范公司运作,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各相关事项进行客观、公正地分析并发表
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
2018 年本人安排了 10 天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
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并多次与公司聘请的会计
师事务所、律师等进行沟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有进一步的了解。及时了解
到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共同促进公司规范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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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对公司信息披露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担保、关联交易等情况,
主动查找相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监督
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督促公司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利益。
3、报告期内,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提前对
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高管及其他董事保持交流
和联系,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授信及贷款、担保事项、对外投
资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云南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
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自律组织以
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六、其他工作
(一)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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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song.huang@dentons.cn
2019 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
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
水平和经营业绩,以使公司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松
2019 年 0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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