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1-12-27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1-035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11 年 12 月 3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召开时间:2011年12月27日上午11:00
3、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刘毅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名,其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5,02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6.5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65,02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为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赵世焰律师、宋修文律师认为:公司二〇一一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主体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