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变更财务总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经核查,张凤云女士确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继续在公司 任职,担任公司工会主席职务,其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 常进行。 二、经对马雅杰先生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马雅杰先生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 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应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违反《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况,其聘任程序合法、合 规、有效,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李罗力 吴思 陈俊发 2012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