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3-08-25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并发表以下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向外提
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我们在审阅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有关资料时发现今年 6 月份及 7 月份
由于公司短期资金头寸紧张,从控股股东处累计无息拆借资金 3200 万元,并于
8 月份全部归还。上述资金拆借属于控股股东短期无偿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不
属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本次交易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经
营活动的支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
动需要,但是未对其以关联交易处理,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建议公司履行
追认程序,将本交易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追认。
[本页为独立意见签字页]
李罗力 吴思 陈俊发
2013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