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3-12-11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审查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材料,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
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
我们同意刘毅、章苏阳、李贵平、李志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同意戴金平、刘军宁、夏曙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罗力 吴思 陈俊发
2013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