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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4-03-21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剩余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刘军宁        戴金平       夏曙锋




                                               201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