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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4-10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4-013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4月9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9日交易
   日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4年4月8日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年4月9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公司一楼第一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刘毅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12 人,代表股份 207,861,7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8%。
    2、现场会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207,807,2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8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人,代表公司股份54,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47%。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
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207,861,6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5%;反对股数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5%;弃权股
数为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赵世焰律师、邢玉晟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