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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夏曙锋)2014-04-29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就
本人 201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3 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
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
情况和资料。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
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做出
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3 年度公司共召开八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任期内召开了一次董事会会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出席,并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审议,所有议案
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召开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反对次数


      1               1                 0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3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 201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
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
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谨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
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
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
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
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选举和聘任决议。
    二、我们对《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杨炳飞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2、认为杨炳飞先生拥有深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熟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
他相关的规定,具备担任审计部负责人资格和能力。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内控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13 年度本人除参加公司会议外,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
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
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
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
公司特别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
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
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3、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4、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积极
参加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提出建议;主持召开提名
委员会会议,严格审核董事及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确保公司管理层的稳定
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
  四、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xsf@ctfo.com
   2014 年,本人将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负有的重任,积极发挥作用,深
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全方位关注公司各项事务的发展情况,加强
同公司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督促公
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合理化建议,增强了公司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能力,推进公司的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 夏曙锋
                                                      2014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