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2015-06-06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5-020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5 日接
到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和公
司”)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其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至 2015 年 6 月 5 日间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共出售其所持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720,09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减持后,三和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65,588,70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4.51%,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 持 股 数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股) (元) (%)
2014年9月29日 724,194 24.01-24.26 0.19 集中竞价
2015年1月13日 804,500 23.76-24.25 0.22 集中竞价
2015年2月6日至
1,362,798 27.50-28.71 0.37 集中竞价
2015年2月11日
2015年6月5日 828,600 41.50-43.07 0.22 集中竞价
合计 3,720,092 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69,308,794 45.51% 3,720,092 1.00% 165,588,702 44.5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三和公司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
定。
2、本次减持后,三和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65,588,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51%,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首次公开发行承诺事项:2010年06月10日,天津市三和工业电器科技有
限公司(现已变更为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10年06月10日,刘毅、李志毅、李贵平、姚
凯、张凤云、王任大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可转让公司股份法定额
度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不违反
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的全部股份锁定承诺。
三、备查文件
1、三和公司关于减持九安医疗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