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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6-25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为保证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顺利,公司需要控股股东为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页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刘军宁                戴金平                    张俊民




                            2016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