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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6-06-25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6-025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2016年6月24日,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对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
产品。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1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805,92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20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249,999.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860,805.92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3,389,193.28元。上述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第00553号《验资报告》。上
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
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
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
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监事会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审议结果。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九安医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之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