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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0-10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
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仔细阅读了公司的相关材料,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该
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核,并出具了针对该事项的鉴证报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
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2,689.14万元。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程序。本次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
正常使用与周转、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为独立意见签字页]



  刘军宁                 戴金平            张俊民




                                  2016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