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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17年6月)2017-06-30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主要职责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证券部为战略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战略委员会日常工
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法规,结合公司有关部门提供的资
料,召开会议,对相关事项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备案或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需要提议召开。
    会议通知须于会议召开前两天送达全体委员,但特别紧急情况下可不受上述
通知时限限制。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
主持。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委员会成员应依据其自身判断,明确、独立地发表意见,并
尽可能形成统一意见。确实难以形成统一意见的,应在会议纪要中记载各项不同
意见并作说明;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情况紧急时可以采取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通过的决议必须遵循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的规定。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或备忘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
议记录或备忘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部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 10 年。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
事会。
    第十八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
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工作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
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制度解释权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