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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15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阅有关文
件资料后,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补选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相应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
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陈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将《关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提请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事项符合相关会计政策、中国证监会
关于《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程序及信息披露》(证监会计字[2006]8 号)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符合公司对累
计亏损的弥补要求,公司已根据最新财务数据拟定累计亏损弥补方案。上述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为独立意见签字页]



  刘军宁                 张俊民      杨威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