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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29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和投资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事项审批手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
议案,程序合法有效,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意公司本次关联担保额度审批事
项。
【本页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刘军宁                张俊民                    陈建国




                            2018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