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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10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客观的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推荐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2、经审阅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
职业素养,认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法

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
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的其他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刘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聘任王任大先生为公
司总工程师,聘任邬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对叶德华女士的简历和其他有关情况的了解,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叶
德华女士拥有深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规章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
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叶德华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

责人。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意见签字页]



  张俊民              戴金平       杨艳辉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