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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2022-01-05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3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 10 月 29 日的相关公告。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
   示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截止 2021 年 11 月 11 日,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详细内容见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 11 月 12 日的相关公告。

       3、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89)。
    4、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 12 月 10 日的相关公告。

    5、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
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
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
详见 2022 年 1 月 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
订稿)》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
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数由 354 人调整为 353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份额由 738.5 万份调整为 737 万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事项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
存在差异。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规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
及股票期权数量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对
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中确定的授予权益的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公司将取消上述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对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范围内,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和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及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

    2、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3、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