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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4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
 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
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
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79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滕忠诚,2005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19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报告 11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郑珊杉,2018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4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2018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徐士宝,2008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
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滕忠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徐士宝各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事由:违反《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2022 年 3 月 14                  证监会上海
 1     滕忠诚                     监督管理措施                第 40 条)第五十二条、五
                     日                            专员办
                                                              十三条规定。处罚类型:出
                                                                      具警示函
                                                              事由:违反《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2022 年 3 月 14                  证监会上海
 2     徐士宝                     监督管理措施                第 40 条)第五十二条、五
                     日                            专员办
                                                              十三条规定。处罚类型:出
                                                                      具警示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预计 200 万元(含内控审计),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
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
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
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上期审计费用 80 万元,2022 年度拟定
审计费用较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系在公司业务规模大幅上涨、审计工作量
增加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
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审查,了解了拟续聘的会计
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证工作的要求,同
意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与
公司的合作中,均能够信守承诺,派出专业的队伍参与公司的审计工作,体现了
其事务所丰富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出具的各项报告能
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