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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25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2-05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津九安医疗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25,492,681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按公司总股本 481,450,022 股,扣除公司回购的 25,492,681 股,以 455,957,3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共计派发 319,170,138.70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
考价如下: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319,170,138.70 元=455,957,341 股×0.70 元/股;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 总 股 本 ( 包 含 已 回 购 股 份 ) , 即 0.662935 元 / 股 =319,170,138.70 元
÷481,450,022 股(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662935 元/股。
     一、本次权益分派基本情况
     1、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的《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
额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原则,按最新
股本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1,450,022股扣除
已 回 购 股 份25,492,681 股 后的455,957,341 股 为 基数 , 向 全 体 股东 每 10股 派
7.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0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2 日。
       四、本次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5,492,681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
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39    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6*****688    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用)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6
月 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25,492,681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公司总股本 481,450,022 股,扣除公司回购的
25,492,681 股,以 455,957,3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 319,170,138.70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
参考价如下: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319,170,138.70 元=455,957,341 股×0.70 元/股;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 总 股 本 ( 包 含 已 回 购 股 份 ) , 即 0.662935 元 / 股 =319,170,138.70 元
÷481,450,022 股(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662935 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0 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将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4、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于行权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将
在股权登记日前暂停自主行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 3 号九安医疗
       咨询联系人:邬彤、李凡
咨询电话:022-87611660-8220
传真电话:022-87612379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