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2-111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2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三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刘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252 人,代表股份 120,071,4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78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 人,代表股份 117,869,91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334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1 人,代表股份 2,201,5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545%。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1 人,代表股份 2,201,55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454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1 人,代表股份 2,201,55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4545%。 5、鉴于疫情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事务所委派见 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刘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368,7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8,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0824%。 1.02 选举王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928,0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4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8,0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0613%。 1.03 选举丛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91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47,0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584%。 上述各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毅先 生、王湧先生、丛明先生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意,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毕晓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082,9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7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12,9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0969%。 2.02 选举孙卫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908,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38,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1903%。 2.03 选举杨艳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220,9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1,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3658%。 上述各项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毕晓方女 士、孙卫军先生、杨艳辉女士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计算。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571,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33%; 反对 496,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33%;弃权 4,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01,2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 份 的 77.2747 %;反对 496,210 股,占 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2.5391%;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62%。 姚凯先生当选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 工代表监事刘志青女士、翟新辉女士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571,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40%; 反对 495,2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24%;弃权 4,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02,0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 份 的 77.3110 %; 反对 495,210 股, 占 出 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22.4937%;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53%。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刘梦时律师、王雅楠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2432)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