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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太平洋证券关于九安医疗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4-29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九安医疗

保荐代表人姓名:欧阳凌                        联系电话:021-61376535

保荐代表人姓名:鲁元金                        联系电话:021-6137655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否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年1月17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则及相关违规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2022年2月,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受到天津证监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存在不完 局的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
1.信息披露
                                            整的情况        施,保荐人及时与上市公司及
                                                            相关人员沟通,保障信息披露
                                                                     的完整性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              是                    不适用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              是                    不适用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信息披              是                    不适用
  露责任承诺

  4. 上市公司关于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是                    不适用

  5. 董事、监事和高管关于信息披露责              是                    不适用
  任承诺
  6. 董事、高管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是                    不适用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7. 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管关于              是                    不适用
  强化相关责任主体诚信义务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2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采取监
                                             管谈话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就信息披露工作认
                                             真整改,上述文件内容公司均已依规进行了公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
                                             告。九安医疗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后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认
                                             真总结,加强合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同
                                             时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欧阳凌               鲁元金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