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2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安医疗”)根据
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2〕31 号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
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
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
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
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