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健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12
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本着独立立场,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各位董事候选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3、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独立董事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詹智玲 林洪生 姚宁
2021年01月11日